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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作主實務面面觀」活動紀錄

10月19日(六),時序入秋的午後,坐落在一條靜謐清幽巷弄裡的「嘉義市桃山人文館」,傳出喧雜的人聲。這裡是人民作主攝影展的展場,正在同步舉行一場座談會。


這場座談會由人民作主志工團副團長張人仰先生擔任主講人,另一主辦單位:桃山人文館暨快樂公民學苑負責人林瑞霞老師,特地邀請到江立偉律師、謝有朋同學擔任與談人。江律師同時也是公民監督國會及地方議會聯盟志工;謝同學則是彰化縣第四屆兒童及少年代表召集人。


座談會由張副團長起頭,從人民作主的非武力抗爭精神的源起:印哲甘地的不合作運動,到美國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恩的非暴力行動,帶出1994年,林義雄先生等所成立的核四公投促進會──人民作主志工團的前身,秉持林先生「安靜最大聲」的行動指示,他向與會者介紹25年來,人民作主以千里苦行、禁食靜坐、環島行踏、發送傳單等方式,陸續推動了補正公投法、修正選罷法等的成果,並持續推動降低修憲門檻的主張,以求落實國家主權在民、人民作主的精神。當然,這些成果並非人民作主志工可獨立完成,而是一步一腳印地得到人民支持才底成。在風雨或是烈陽中苦行,固然十分艱辛,卻也磨練了志工堅定的意志,並展現人民作主更高層次的追求:改善國人的素質,建造台灣成為一個慈悲的國度。張副團長並以俄國文豪托爾斯泰的名言來勉勵與會者:「Everyone thinks of changing the world, but no one thinks of changing himself.」(每個人都想改變世界,卻沒有人想改變自己。)


緊接著由與談人江立偉律師接續張副團長的話題。江律師由大法官解釋案切入,以憲法中的創制、罷免等規定,作為支持人民作主行動的法源。然而對於由人民選出的民代,一旦未履行政見卻不受人民監督的現況,必須提出防弊之道,這也是公督盟正戮力從事的目標。江律師以公民監督國會及地方議會志工的身分,期待與人民作主分頭並進,共同提升人民對個人權力的行使,以監督選出的民代,達到代議政治真正的成效。


長年在嘉義落實公民監督議會行動的林瑞霞老師,則進一步補充,她與公督盟志工們在議會開議時,由議員的出席、參與討論的情況,藉由數據紀錄與發行期刊方式,給予議員壓力,有效的提升議員參與會議,杜絕詐領出席費的舊習。林老師強調,希望藉由對勇於任事的議員的鼓勵,提升議員問政成效,人民的福祉才能真正獲得保障。她更期許人民作主也能在推動修正選舉補助款的法令上有所著力,民脂民膏,讓公共財真正發揮在公共事務上。


最後是第二位與談人謝有朋同學,帶來他參與兒少工作的經驗分享。謝同學現為大一的學生,在彰化縣第四屆兒童及少年代表召集人時,參與了多次縣府層級召開的會議。台灣兒少法的制定是以聯合國兒童權利法案(注)為基礎,謝同學藉由精彩生動的海報,鉅細靡遺的爬梳他參與兒少議程的經驗與領會。他說到曾以「自己是代表,不是孩子、不是同學」的說詞,嚴正反駁與會官員輕蔑、不尊重的口吻,得到長官的肯定。也以「不讓自己長大後成為討厭的大人」來期許自己,即使多次提供的議案只能列管,更多的是無疾而終;提早接觸到保守、顢頇的公務體系,謝同學依然不曾失去他對公眾事務的熱情,他以自己的偶像:為台灣而教的劉安婷女士為例,期許自己也能像她一樣,為台灣完成一場溫柔的、寧靜的改變。


這個才大一的男孩不到三十分鐘的演講,讓大家鼓掌到停不下來。緊接著會後約半小時的溝通交流中,與會者無不表達在他身上看到年輕一代的希望。對走過25年的人民作主志工,我們還看到他的溫柔想望裡,有我們慈悲國度的光輝。


我所崇敬的史明前輩說:「台灣的進步,由台灣青年開始,才有效果。」這段他在2009年講的話,是否因為他也看到了,讓他深為感動與欣慰的年輕人呢!我們還想起香港那一個個願為家園前仆後繼犧牲的青年,是不是也是這樣:從參與身邊事務開始,與社會和土地深刻連結,才讓他們可以如此義無反顧?


有江律師、謝同學這樣的台灣青年,令人感動;但有我們這六七十歲還在行踏,願意刻苦實踐人民作主,也該是令人感佩的吧!


即便前途依然艱辛,因著這些美麗的人,台灣必能邁向美麗的國度。


注:《兒童權利公約》(簡稱CRC)於1989年11月20日獲得聯合國大會通過,是第一部有關保障兒童權利且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性約定,也是世界上最廣為接受的公約之一,主要保障兒童在公民、經濟、政治、社會中的各項權利,涵蓋所有人權範疇,我國為實施該公約,健全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落實保障及促進兒童少年權利,特制定「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將該公約國內法化,於2014年11月20日世界兒童人權日時正式施行,落實我國對於兒童少年權利之重視與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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