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乖,我全程都在看
抗議民眾隔著立法院大門,與壓迫者的工具(暴警)對峙,不時傳來將使用催淚瓦斯之類的訊息,我們也跟著做各種狀況應對的操演。當開始準備驅離時,民眾也開始鼓噪,促進會以民主的方式徵詢大家的意見,決定繼續靜坐或自由離開(確實有人離開)。約一小時後,林義雄先生做了一個裁決,將隊伍移到濟南教會門口,清點人數計21人,然後按慣例作分享與檢討,並宣布這次的行動結束。同時間暴警已開始驅趕,民眾也以預備的黑油袋、石頭及隨手可得的物件與暴警展開一場雙贏的對抗:暴警贏得向壓迫者交差、民眾贏得一次情緒性的宣洩(也落荒而逃)。
當志工開始離開,暴警部隊已掩至,林先生以散去志工的安危及做主人的尊嚴考量,立刻召集志工歸隊清點人數。林先生要大家坐下來低頭,並拉低斗笠不去看,以非武力的方式面對壓迫者的工具(我不乖,我全程都在看)。當這群暴警咆嘯驅趕,我們不為所動,民眾以我們隊伍為區隔和暴警對罵:三字經、四書五經、七言絕句的問候很精采。這群暴警個個面露殺氣,有如民眾與其有不共戴天之仇般(有這麼嚴重嗎?缺少互愛互諒的結果)。這時志工姐妹至少有三個發出顫抖的哭泣聲,他們一定也偷看才會害怕,可見當時的肅殺氛圍有多恐怖。此刻我心想:若是暴警對我們施暴,是不是要反擊?腦海中閃過促進會的行動精神與非武力行動的本質,然後用信任的態度面對。
非武力行動有效瓦解了暴警施暴和驅離的正當性,暴警繞過我們繼續驅趕民眾,指揮官傳達保證志工的安全,並願以警備車護送我們離開現場。我們不是賊、不是暴民,是一群愛好和平、理性訴求、有尊嚴的國家主人,我們不要有如犯人般坐囚車離開,所以拒絕並照常列隊。列隊步過遍地油汙、泥濘不堪的中山南路,離開現場。經過中正一分局時,他們在收隊的便衣竟然有六、七個穿核四公投的制服,可見我們的團體是有公信力的,此時內心感動不已,曾經參與N次的街頭抗爭,從沒有如此有尊嚴的離開現場,我想以二十一個人用非武力行動,能夠有效地瓦解壓迫者的敵意和正當性,相信也會讓他們感受到我們的善念和善意,並得到認同後反過來支持我們,這也才是真正我們想要的效果,不是嗎?
若是這一夜,那成千上萬的民眾也能和我們一起,有組織地用志工之間互信互愛和信念的堅持,以非武力行動來進行訴求,相信結果會有天壤之別,也較能爭取更多社會大眾的認同和支持,而成就一次成功又有效的行動。假使能匯聚社會各階層對事件的探討,造成輿論壓力,迫使當權者必須重新檢討事件的真相和真理,做出正確的改變,讓真相能夠凸顯,真理得以維護,生活在這塊土地上也才會快樂。
核四公投促進會以非武力行動,作為運動的最高指導原則。有幸參與了這次行動,使我畢生難忘,也促使我敢用誠懇的心,誠摯邀請愛好和平,理性追求社會公義的兄弟姐妹,來加入我們這個大家庭(現為人民作主教育基金會),共同為台灣打拚——用行動愛台灣。
編者按:
1. 經共同參與該次行動的邱珍雅志工查證,抗爭日期是1996年10月18日。起因當時行政院拒絕接受立法院1996.5.24通過「廢止所有核能電廠興建計劃」之決議,立法院於1996.10.18又通過「核四覆議案」。
2. 作者於2017.07.15志工研習營分享此生命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