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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明新

行踏過程中的沉思與狂想


今天龜山行踏、宣揚人民作主理念,在30度溫度裡走了15公里,真佩服年過70的長者們。感謝辛苦籌畫,自己最少走過三回的莉麗志工;辛苦了,今天參與行踏的志工兄弟姊妹們。

按照每次一天行踏15公里計算,10次是150公里;100次是1500公里。一年52個禮拜,扣掉特殊假期不行踏,一年大約40次行踏,約走五、六百公 里。過去兩年,我們約走了1000公里到1200公里。依此速度,5000公里大約要走8到10年,正好從2014年走到2024年(這年正好又是總統大 選,可配合新憲法公投),算一算也正好就是從1994年核四公投開始苦行,到2024年,我們總共走了30年,一個世代,才完成人民作主的壯舉。

今天行踏中,我就在心中盤算著這些數字。按目前進度,今年立法院兩會期,應該可以補正好公投法和選罷法。那明年開始就是利用公投法來做我們最該做的事了, 也就是修改或制定新憲法,讓他符合台灣現狀的偉大工程了。這工程估計沒有10年功,絕對無法成功。就是2024年吧!那一年大概我們都可以退休,讓年輕人 來扛這責任了。

志工們,別被我嚇到了!這只是今天行踏過程中我的沉思與狂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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