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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聲明

實現「人民作主」的素樸願望

──「人民作主教育基金會」成立聲明(2014.7.4)

「人民作主」── 透過民主程序,決定自己的命運,並共同承擔後果,是台灣人百年來的願望。為此,台灣先民付出鮮血與生命,終在二十世紀結束前,完成初步民主改革。

 

然而,政治轉型二十多年來,我們卻發現,台灣的民主不只脆弱多病,而且殘缺不全;「人民作主」的素樸願望,並未完全實現。透過民主制度掌權的人,為鞏固自己的利益和權力,總是想盡辦法製造障礙,阻撓人民作主。

 

為實現台灣人的百年願望,我們成立「人民作主教育基金會」,致力落實下列三大目標:

 

一、補正公投法:

現行「公民投票法」中充斥違反「人民作主」精神的條文,例如:過高的提案與連署門檻、不合理的投票率規定等。從幾次舉辦公投的經驗即可得知,現行公投法其實是阻礙人民行使直接民權的「反公投法」,應該儘速補正。

 

二、修正選罷法:

現行「選舉罷免法」中存有諸多反民主之規定,例如:以保證金制度阻礙弱勢參選、以得票門檻扼殺小黨空間、以超乎常理的罷免門檻,讓罷免公職成為事實上不可能。這些嚴重危害人民作主精神的法令,應該大幅修正。

 

三、修訂憲法:

現行憲法並不符合當今台灣社會的需求,例如:設計不良的中央政府體制,造就有權無責的總統;向大黨傾斜的選舉制度,不利弱勢政黨的發展;忽略社會權,加深台灣社經不平等;中央、地方權責不明,惡化城鄉差距等,在在都需要徹底翻修。

 

「人民作主教育基金會」將透過非武力行動的實踐和教育,致力養成人民做國家主人的意識。我們會積極結合更多志工的力量,不斷演練「做國家主人」的精神與意志,逐步實現以上目標。

 

我們相信,唯有人民能掌握重大政策的決定權,能控制所選出的代表,能直接或間接制訂合宜的法律,並願意共同承擔後果,台灣的民主才得以深化,台灣人百年來「做國家主人」的願望,才得以初步實現。

 

我們相信,台灣先民對民主不懈的追求,是台灣最珍貴的資產。我們將珍惜維護這項資產,竭力使民主在台灣扎根滋榮。

選罷法已於2016年

11月29日在立法院

三 讀 修 正 通 過!

公投法已於2017年

12月12日在立法院

三 讀 補 正 通 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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