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權日,莫忘來時路】
2016.12.10人民作主--台北人權紀念景點行踏記者會 新聞稿
「人民作主教育基金會」自2014年7月4日正式成立以來,即以「深化台灣民主,落實直接民權」為宗旨之一,確認以「補正公投法、修正選罷法、修訂憲法」為近期三大行動目標。
目前,「修正選罷法」已於日前完成,接著下來,我們期盼「補正公投法」能在立法院本會期完成,然後即可進入「修訂憲法」的進程。
關於「人民作主教育基金會」在「補正公投法」的主張,主要有以下幾點:
1、應降低人民提案門檻,從現行千分之五,降為萬分之一。
2、應降低人民連署門檻,現行5%以上,全國性公投約要94萬人,降低為1.5%,僅約28萬人即可。
3、不必設定投票率,改為『公民投票的結果,以得票數最多者、且該最多得票數超過投票人總數四分之一者為通過。』
4、應取消「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改為「中選會」作程序審查即可。
5、不應限制置公民投票事項,包括對外締結的條約及協議。例:服貿、貨貿、互設辦事處、美牛進口等協議,都應由公投作最後決定。
6、行政機關應有權利發動公投。
7、增訂十八歲公民投票權,及建立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等。
至於為何要「修訂憲法」?那是因為現行憲法並不符合當今台灣社會的需求,例如:設計不良的中央政府體制,造就有權無責的總統;向大黨傾斜的選舉制度,不利弱勢政黨的發展;忽略社會權,加深台灣社經不平等;中央、地方權責不明,惡化城鄉差距等,在在都需要徹底翻修。
但「修訂憲法」畢竟是一巨大且需專業討論的政治工程,有賴學者專家和人民透過不斷對話,充分討論後,才能對內容如何修訂形成共識。因此,本基金會並無預設立場,我們目前對修憲的主張僅有「降低修憲門檻」一條。
因為我們修憲的門檻是舉世最嚴苛的,比不合理的公投法的門檻還高。現行修憲分為「立法院提案」及「公民複決」兩部分,立法院部分需由四分之一以上的立法委員提案(29席以上),並有四分之三 (85席以上)委員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最少64席)同意後才能正式提出;提出後公告半年才交由公民複決,公民複決則需有超過一半選舉人(二分之一合格選民)同意方能通過修憲。以2016年總統大選1,878萬合格選民來算,就是須有超過半數以上合格選民出來投票,同時需有超過半數以上合格選民(約939萬人以上)投同意票,修憲案才能通過。
換言之,只要有超過四分之一(29席)的立法委員杯葛,不出席開會,就能阻擋立法院提出的任何修憲案。目前德國、日本及韓國等民主國家,甚至中國、朝鮮等獨裁國家國會提出修憲的門檻都是三分之二席,獨獨我國為超高門檻的四分之三,極為不合理。應與世界同步改為三分之二。因此,唯有讓目前極不合理的修憲門檻降低,修憲才成為可能,也才是當務之急。
人民作主教育基金會一直深信,惟有人民有這種作主人的氣質和習慣,才能根本擺脫數百年來被不同外來殖民者宰制的命運,也是讓子孫能在自由、民主的國家體制下,與世界各國人民同步共享人權的尊嚴與幸福。
這二年多來來,認同本理念之全國人民作主志工,利用每個週休二日,風雨無阻,藉由行踏、發放傳單與座談、參訪、分享等方式,不斷地散播台灣人民理應當家作主的理念,行踏迄今已近百餘場次,志工足跡更遍佈全國各角落。
今值此「世界人權日」之際,人民作主教育基金會號召從屏東到宜蘭百餘位人民作主全國志工於台北捷運西門站集合,以珍惜台灣人民努力追求人權的艱辛歷程為主軸,規劃出參訪白色紀念碑、義光教會專題演講與座談等活動,志工們將以嚴整的紀律、靜默的行踏活動,來展現台灣人民要當家作主的應有素質與精神,以最親切、謙卑的態度,將活動訴求交給人民。
人作主教育基金會2016.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