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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作主、歡喜行踏」新字第084號:〈新北市新店區街市行踏〉

〈本訊息懇請轉載分享〉

一、 路線名稱:〈新北市新店區街市行踏〉

二、 活動訴求:人民作主1. 補正公投法、2.修正選罷法、3.修訂憲法

三、 行踏日期:2016年10月22日(星期六) 09:00 – 16:30

四、 集合地點:捷運大坪林站3號出口右側(大坪林聯合開發大樓)

五、 集合時間:2016年10月22日(星期六) AM09.00~AM 09.30〈09:15開始練唱歌曲〉

六、 出發時間:AM 09:30

七、 路線規劃:劉新圖志工 

八、 活動提醒:1.請自費購買衣服、斗笠〈當場可購買〉;自備水和白色透明輕便雨衣。

2.如遇颱風,則行動取消;一般風雨,則著透明輕便雨衣,活動照常。

九、 活動方式:1.行踏、發放傳單、唱運動歌曲、志工心得分享等

十、路線細部規劃:

(一)09:30-10:20捷運大坪林站3號出口>往右,順安街口過紅綠燈,北新路>往新店方向,右轉,中正路>右轉,建國路>往前,左轉,民族路>小金門友誼公園。(2.8Km)

(二)10:40-11:45民族路,往右>左轉,中正路>右轉,三民路>往前,左轉,復興路>往前,左轉,民族路>景美人權文化園區。(3.4Km) 〈上午路程約6.2公里〉

◎11:45-12:30午餐、12:35-13:20導覽、13:25-13:55分享。

(三)14:00-15:00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右轉,復興路>右轉,建國路>對角線,民權路>右轉,中興路>右轉,寶橋路>左轉,北新路>北新藝術廣場。(3.2Km)

(四)15:20-16:30北新藝術廣場>往右,北新路>檳榔路口過紅綠燈,往右,光明路>到北新路,往右,過閃燈>走斜坡上堤防,靠左,右轉,碧潭吊橋>右,木板步道>往右,過碧潭橋>往右,停車場旁步道>下堤防,往右,穿公車廣場>新店站。解散。(4.0Km) 〈下午路程約7.2公里〉《整天全程約13.4公里》

 

【補給車補給、停留點】:

(一)捷運大坪林站3號出囗(大坪林聯合開發大樓:北新路三段198號)

(二) 小金門友誼公園(大豐國小對面):民族路105號

(三) 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復興路131號,車輛須從秀朗橋旁道路(不上橋),往前再迴轉

(四)北新藝術廣場公園:北新路一段353號

(五)捷運新店站:北宜路一段2號

 

十一、 工作分配:

《領隊》:志工   (輪值)

《值日》:志工   (輪值)

《帶路》:劉新圖志工

《安全服務》:劉新圖、陳守欽、吳明導、林詩惠、陳明色、張進來、李春添、 楊培基、張人仰、謝典翰、林淑瑛、蘇美玲、許芳庭、林清長、顧邦猷、蔡登隆志工等 
《歌曲帶唱》:阮文池、李仁能、黃韻如、洪淑珍、翁過省、鄒佳蓉、蘇美月志工等
《領讀公約》:客語:鄒佳蓉、李仁能;臺語:蘇美月、翁過省、黃韻如、林憶秋、王淑卿、張人哲、劉明新、陳勝德、黃淑芳、莊盧隆、林淑瑛、張靜惠志工等;華語:高巧鈴、賴姵蓉志工等
《發放傳單》:張靜惠、邱明良、蘇美月、周蝶生、林玲君、曹藍心、莊盧隆、陳世昌、林憶秋志工等,或當場徵詢志工擔任
《隨隊攝影》:張堂庫、潘秀明、陳麗蓉、陳恆信、簡麗玲、羅正松、林子翔、林淑欣、林正誠、廖家瑞、阮文池志工等 (視當天出席情形,指派或輪值)
《隨隊錄影》:李嘉男
《文書總務》:邱珍雅志工、呂金月志工、陳麗蓉志工、陳恆信志工
《後勤服務》:洪清峰志工、呂金月志工、陳萬順志工、湯潤熨志工
《行踏紀實》:劉明新志工(或指定某位志工執筆)

 

【行踏注意事項】(2016.6.16人民作主教育基金會第50次工作小組會議修正通過)

一、服裝:建議著黑色長褲、「人民作主」上衣、戴斗笠、穿布鞋、别名牌。

二、裝備:建議盡量背「人民作主」背包(不強求),如有自備背包或提包,建議仍以黑色為佳;另外,請自備環保筷吃飯,環保杯喝水。

三、穿著:名牌未別、上衣未紮、服裝不整者,服務幹部應予立即提醒。

四、言行:行進間禁語、禁食、禁菸、禁拍照(只有隨隊攝影可拍照)、禁講手機、亦不可手拿物品走路(背包或東西可寄放在補給車上),停下休息時才可喝水和飲食;

五、舉止:行踏時,要時時莊嚴行踏隊伍,一心不亂。隊伍行進時,排列整齊、前後對齊,腳步一致,且前後距離以一步為佳,不得拉太長;隊伍停下時,舉止沉靜,亦不東張西望。

六、態度:自動擔任行進時的各項工作,發傳單、安全服務、歌曲帶唱、招呼新進人員等;

七、應對:如不認同本運動理念與作法者,無須與其爭辯或動怒,請其靜靜離開即可。

 

【志工心得】

一、所謂「志工」就是比一般人更有理念和實踐力,更有奉獻精神者, 才叫「志工」。來參加活動只為了向別人炫耀,或在活動中,強烈展現自我個性,不服團隊紀律,且要別人服務者,都不叫「志工」。故人民作主運動的「志工」自買衣服、斗笠,自備開水、午餐;服從團隊 紀律,乃天經地義的事。

 

二、一位資深的志工說:「所謂志工,就是沒有身分地位、沒有架子的人,才叫志工。無論你是富貴貧賤、頭家或夥計,來自何方,是何方神聖、大人物之流,到人民作主的志工這個行列來,就得放下身段、忘記身分,接受志工幹部的領導,去完成被分配的任務。也就是要學會忘記自己,學會謙卑。因為志工平等,沒有人會在乎你的出身,只在乎你的奉獻與做事的態度。」

 

三、只要是志工,就會有一種共同的特質:他們很少抱怨,總是用體諒的態度去面對行動過程中的不完美,總是以善意去理解所有的領導缺陷;受苦時,也能歡喜承擔。他做得多,說得少;有建議,但不指責;能獨立思考,但不堅持己見。有如春風沉靜地來去,卻能滋潤萬物、使其萌芽。

 

四、只要是志工,都應服膺德蕾莎修女(1910-1997) 的格言:「不要等待領導;要自己先做,一個一個的做。」也就是說:「不可整天期待別人做什麼,誰先想到,誰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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