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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作主、歡喜行踏」新字第031號:〈宜蘭市街市行踏〉

〈本訊息懇請轉載分享〉

 

一、路線名稱:宜蘭市區行踏

 

二、活動訴求:人民作主1. 補正公投法、2.修正選罷法、3.修改憲法。

 

三、行踏日期:2015年06月14日(星期日)05:10 ~ 11:30

 

四、集合地點:慈林基金會蘭陽溪堤防

 

五、集合時間:2015年06月14日(星期日) 

AM 04:50~05:15(蘭陽溪畔集合看日出) 

AM 05:15~05:30(請先簽到並開始練唱台灣翠青、最後的徛家、咱台灣、我愛台灣等歌曲及宣讀非武力行動公約)

 

六、出發時間:AM 05:30

 

七、聯絡志工:莊盧隆 、張人仰 

 

八、活動提醒:1.請自費購買衣服、斗笠〈當場可購買〉;自備水和白色透明輕便雨衣。

2.如遇颱風,則行動取消;一般風雨,則著透明輕便雨衣,活動照常。

 

九、活動方式:.行踏、發放傳單、唱歌、文史解說、志工心得分享等

 

十、結束行踏:11:30並到宜蘭站坐11:46區間火車至二結站(11:46到站後,走回慈

林用餐。)

 

【路線規劃】: 

Æ第一段:4.7公里

慈林基金會(5:30出發)→過蘭陽橋→中山路一段→左轉入公園路→至宜蘭運動公園(休息用早餐至7:20出發)

 

Æ第二段:3.7公里

健康路一段→右轉入女中路二段→中山路二段→左轉入農權路一段→左轉入神農路一段→右轉入女中路三段→右轉入宜中路→右轉入復興路二段→文化局正前門(休息至8:40出發)

 

Æ第三段:1.7公里

文化局前門→右轉入復興路二段一段→左轉入神農路一段→左轉神農路一段→左轉入舊城南路→宜蘭設治紀念園區(休息至09:10出發)

 

Æ尾段:3.5公里

舊城南路→左轉入西後街→右轉入舊城北路→右轉入中山路三段(介紹古蹟,短暫休息)→左轉入南興街→左轉昇平街→右轉入新民路→右轉入崇聖街→宜蘭市中山公園(介紹古蹟,短暫休息)

 

左轉入民權路一段→左轉入宜興路一段→宜蘭火車站(丟丟銅森林)。準備坐10:58區間車至二結站(11:04到站,走回慈林用餐)

 

【補給車補給、停留點】:

(1)宜蘭運動公園(公園路旁).

(2)宜蘭縣文化局正門口路旁)

(3)宜蘭設治紀念公園(宜蘭市泰山路旁)

(4)路過昭應宮

(5)宜蘭市中山公園(獻馘碑、日軍通訊中心掩體、忠靈塔)

 

十一、 工作分配: 

《領隊》:               (實習領隊)

《值日》:莊盧隆   (實習值日)

《帶路》:               (實習帶路) 

《安全服務》:劉新圖、陳守欽、吳明導、林詩惠、陳明色、張進來、李春添、 楊培

基、張人仰、張人哲、謝典翰、林淑瑛、蘇美玲、許芳庭、林清長、顧邦猷、蔡登隆志工等

 《歌曲帶唱》:阮文池、李仁能、黃韻如、洪淑珍、翁過省、鄒佳蓉、蘇美月志工等

 《領讀公約》:客語:鄒佳蓉、李仁能;臺語:蘇美月、翁過省、黃韻如、林憶秋、王

淑卿、張人哲、劉明新、陳勝德、黃淑芳、莊盧隆、林淑瑛、張靜惠、志

工等;華語:高巧鈴、賴姵蓉志工等

 《發放傳單》:張靜惠、邱明良、蘇美月、周蝶生、林玲君、曹藍心、莊盧隆、陳世昌、

林憶秋志工等,或當場徵詢志工擔任

 《隨隊攝影》:張堂庫、潘秀明、陳麗蓉、陳恆信、簡麗玲、羅正松、林子翔、林淑欣、

林正誠、廖家瑞、阮文池志工等          (視當天出席情形,指派或輪值)

 《隨隊錄影》:李嘉男

 《文書總務》:邱珍雅志工、呂金月志工、陳麗蓉志工、賴姵蓉志工

 《後勤服務》:洪清峰志工、呂金月志工、陳萬順志工、湯潤熨志工、賴姵蓉志工

 《行踏紀實》:劉明新志工、(或指定某位志工執筆)

 

【行踏注意事項】 

一、服裝:著黑色長褲(不可著短褲)、「人民作主」上衣、戴斗笠、穿布鞋、别名牌;

 

二、裝備:請盡量背「人民作主」背包(不強求),如有自備背包或提包,仍以黑色為

佳;另外,請自備環保筷吃飯,環保杯喝水;

 

三、穿著:名牌未別、上衣未紮、服裝不整者,服務幹部應予立即提醒。

 

四、言行:行進間禁語、禁食、禁菸、禁拍照(只有隨隊攝影可拍照)、禁講手機、亦不

可手拿物品走路(背包或東西可寄放在補給車上),停下休息時才可喝水和飲食;

 

五、舉止:行踏時,要時時莊嚴行踏隊伍,一心不亂。隊伍行進時,排列整齊、前後

對齊,腳步一致,且前後距離以一步為佳,不得拉太長;隊伍停下時,舉止沉靜,亦不東張西望。

 

六、態度:自動擔任行進時的各項工作,發傳單、安全服務、歌曲帶唱、招呼新進人

員等;

 

七、應對:如不認同本運動理念與作法者,無須與其爭辯或動怒,請其靜靜離開即

可。

 

【志工心得】 

一、所謂「志工」就是比一般人更有理念和實踐力,更有奉獻精神者, 才叫「志工」。來參加活動只為了向別人炫耀,或在活動中,強烈展現自我個性,不服團隊紀律,且要別人服務者,都不叫「志工」。故人民作主運動的「志工」自買衣服、斗笠,自備開水、午餐;服從團隊 紀律,乃天經地義的事。

 

二、一位資深的志工說:「所謂志工,就是沒有身分地位、沒有架子的人,才叫志工。無論你是富貴貧賤、頭家或夥計,來自何方,是何方神聖、大人物之流,到人民作主的志工這個行列來,就得放下身段、忘記身分,接受志工幹部的領導,去完成被分配的任務。也就是要學會忘記自己,學會謙卑。因為志工平等,沒有人會在乎你的出身,只在乎你的奉獻與做事的態度。」

 

三、只要是志工,就會有一種共同的特質:他們很少抱怨,總是用體諒的態度去面對行動過程中的不完美,總是以善意去理解所有的領導缺陷;受苦時,也能歡喜承擔。他做得多,說得少;有建議,但不指責;能獨立思考,但不堅持己見。有如春風沉靜地來去,卻能滋潤萬物、使其萌芽。

 

四、只要是志工,都應服膺德蕾莎修女(1910-1997) 的格言:「不要等待領導;要自己先做,一個一個的做。」也就是說:「不可整天期待別人做什麼,誰先想到,誰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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